吉安县2020年选调县外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吉安县县城学校教师状况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采取直接选调和综合评价选调两种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
1.县城学校教师5名(中学3名,小学2人,不限学科)。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直接选调:省特级教师;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名师。
3.根据直接选调人数的多少相应调减综合评价选调人数。
三、选调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教龄5年以上(含5年)的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和高中教师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5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名师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4.政治立场坚定,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资历和业绩条件
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获县级及以上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或课改标兵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包括说课)竞赛获得者。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用人单位不同意调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或省、市有关规定不允许报考的。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 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吉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96—8440352。
3.所需材料:(1)提交个人申请(需明确任教学校、任教年限、任教学科等),申请书需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年度考核材料、相关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3)填写并递交《吉安县2020年选调县外优秀教师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
4.资格审查
由县教体局、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综合评价,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5.综合评价
对报名人员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择优选调。综合评价结束后,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如果综合评价分数相同,则按年龄小的优先。
综合评价项目
(1)个人荣誉评价
①市级骨干教师、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县(区)级骨干教师分别为5分、4分、3分;
②2015年7月至2020年7月获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表彰的先进个人为3分,县(区)委、 县(区)政府、市教育局表彰的先进个人为2分,县(区)教育局表彰的先进个人为1分。
(见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及获奖证书原件)。
(2)教育教学评价
①2015年7月至2020年7月在省教育厅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
②2015年7月至2020年7月在市教育局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分、2分、1分;
③2015年7月至2020年7月在县(区)教育局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全县(区)性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分、1.5分、0.5分;
(见主办单位印发的相关文件和获奖证书原件)
④高中奥赛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
6.体检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有举报经查属实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人员报县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7.人员管理
选调人员须与县教体局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其岗位聘任按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相关部门及时受理举报,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公开选调资格,影响恶劣的在五年内不准参加吉安县的选调。
附件:《吉安县2020年选调县外优秀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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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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