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博公众号
    扫一扫 关注微博公众号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

考教师

找敏试

购物车

全选

0件商品

共计:0

抚州资溪县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公告

  • 微信号:18650122031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0-08-14 14:53:09
  • 阅读量: 964

抚州资溪县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江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和《江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一批面试入闱名单及网上调剂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资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了2020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且入闱或调剂入闱的考生均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人员名单可在江西教育网、江西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二、资格审查时间

  1.第一批面试入闱人员和调剂入闱人员时间:2020年8月16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因资格审查未通过等原因产生面试空额的递补人员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资溪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一楼人事股(详细地址:资溪县鹤城镇二小路15号),联系及咨询电话:0794-5796610。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请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报考岗位有学位证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须先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1);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则需提供,无则按“先上岗、再考证”的规定执行);

  7.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由现毕业学校出具,历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需加盖公章);

  8.已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职在编教师,由原任学校出具并加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证明材料,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样式见附件2);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教师报考,须提供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学校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材料(以当地编制部门下编时间、财政部门停发工资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定解除聘用关系时间);

  9.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即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离校时个人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证明。

  10.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在背面写好报考单位、姓名);

  五、资格审查相关规定及要求

  1.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因资格不符或已入闱人员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考该岗位及调剂到该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规则为:已入闱调剂岗位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人员,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并向双方招聘单位出具承诺书(见附件3),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递补考生因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对于路途较远且无法按时赶到资格复审的外地考生,允许其提供必备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持考生委托书代为资格复审(待面试前再进行复核)。

  4.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教师招聘工作始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用资格。

  《资溪县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方案》近期将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政务公开教育专栏发布,请密切关注。

  资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4日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江西敏试教师

(回复:招聘公告 免费领取合集)

上一篇:吉安市直学校2020年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公告

下一篇:吉安市直属学校2020年教师招聘调剂入闱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 2020 jxminshi.com 江西敏试教育官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闽ICP备170104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