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222号)精神,以每个具体的招募服务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末位同分一并入闱),现就做好2020年新余市“三支一扶”入闱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资格审查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1《2020年新余市“三支一扶”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入闱考生本人须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新余市仰天东大道623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2楼1209室)进行资格审查。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三、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按下列顺序整理好):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提供初中毕业证)。
3、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打印)。
4、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2020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原件(下载附件2,在电脑上据实填写表格内有关信息,打印后本人签字。填写时,不要改变表格原有格式(填写不下时,可将字号缩小填写),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打印一式四份。应届生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的公章,历届生加盖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与笔试准考证上照片同底版的一寸免冠彩照5张(其中4张贴在《2020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上)。
8、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支教和支医护士岗位,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可“先上岗,再考证”,在录取后1年内须取得)。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对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计划缺额,市“三支一扶”办将依据岗位缺额情况予以递补或调剂。有递补和调剂希望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
2、资格审查合格后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市“三支一扶”办将在网上公布。
3、我市“三支一扶”招募工作的后续事项会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xinyu.gov.cn/)陆续公告,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并相互转告。
4、新余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电话:0790-6736389。
新余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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