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幼儿教师数量不足情况,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属及各乡镇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6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中专学历(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含已申报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1年8月底前可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含已申报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1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限招广昌籍生源(报名时需在简历栏注明广昌籍,截止网上报名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视为广昌籍:①本人为广昌籍(以户口簿或身份证为准);②配偶的户口关系现在广昌,需提供结婚证;③本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关系现在广昌;④本人父母、配偶中至少有一方为广昌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在编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证明。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4.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广昌县教体局负责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0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
3.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好相关信息。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附上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中专学历需同时附上毕业证上所提供学历查询网站中的学历证明信息表。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需由院校提供学历办理中的证明材料。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教师资格办理中的证明。
④广昌籍生源相关材料。
⑤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或任职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内容必须包括遵纪守法情况、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曾被开除过公职情况);
⑥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
⑦近期免冠2寸相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名收费
报名同时缴纳报名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50元。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在7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7日上午9:00—11:00 地点:第五小学
2.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依据《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9年修订版)》。笔试试卷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
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4.违纪处理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在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于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和入闱面试名单。笔试结束之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入闱面试人员1:2的比例参加面试。
(五)面试。入闱面试人员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50元,面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面试地点:广昌县幼儿园。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说课时间为8--10分钟,总分为100分,按面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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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疫情防控。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到指定考点报到。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1)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到指定考点考点报到。进入校门之前,需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测量体温。
(2)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出示隔离14天证明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者,或接到协查者,由现场医务人员排查,经评估合格的方可继续。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如出现拟聘人员不合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办法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九)收集人事档案
拟聘人员将报到证和人事档案上交到县教体局,由教体局统一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十)自选岗位。拟聘人员按入闱排名顺序优先选择相应岗位学校(具体岗位及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在园工作第一年2200元/月,以后每满二年增加基本工资80元/月,在园教龄不得间断(法定假除外),否则从头计算(下同);
2.绩效工资:每人每年12000元,由聘用学校进行绩效考核;
3.连续聘用者,寒暑假享受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否则不享受;
4. 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水平,可适度调整工资待遇;
5.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按单位聘用临时人员标准执行,单位负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个人负担部分由聘用人员承担。
五、聘用人员管理
(一)已聘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首次签订约定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教师退职、退休后用人单位不再管理;
(二)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量化绩效任务,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工资挂钩。对连续2个学期绩效考评不合格或擅自离岗的人员,解除合同;
(三)已聘教师的人事档案委托广昌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四)已聘教师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本方案由广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94-3611791(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广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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