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数量,优化教师结构,提升教师素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在现编制内接收县外在编在岗中学教师到我县任教。现通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县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中学(初中和高中)教师。
二、选调原则
1.自愿原则;
2.教学需要原则;
3.择优选调原则。
三、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能正常履行职责,身心健康,没有抑郁症和传染病等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疾病。
3.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到我县学校服务5年以上。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小学高级教师可以延长到45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已录用的,根据规定予以辞退: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师德失范行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3)近三年师德考核或年度考核中有一次考核等次为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及以下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实施办法和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委办和县财政局四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和县财政局四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科体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各项工作。
(二)发布选调通告。通过大余县政府网、“大余教育”微信公众号、大余电视台等途径和形式,面向社会发布通告。通告包含报名条件、时间、地点及选调办法等。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12日-7月15日。
2.报名地点:县教科体局人事股。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报者任教地所在学校、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的证明(样式详见附件)或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当年解除劳动关系(辞职)的证明(批复);
(5)大余县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正式教师报名登记表(申报时现场填写);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7)工作期间获得的主要荣誉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一式一份。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始终。
(四)考试
与我县选调城区学校教师考试同时进行,内容和形式一致。
(五)考核和选调。根据考试情况、报考者的表现情况,经体检合格后择优筛选选调对象。县人社办理商调手续。
五、其它
1.大余户籍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具有大余户籍:
(1)本人参加中考或高考时户口关系在大余;
(2)本人或配偶的户口关系在大余;
(3)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户口关系在大余
(4)本人配偶为大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5)本人父母或配偶的父母为大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在现有编制内分学科按同一时段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选调,录满为止。
3.优惠政策: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县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正式教师(以下简称为特殊人才),免试调入:
①被评为正高职称的;
②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
③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
④获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校长称号的;
⑤获县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的;
⑥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
(2)特级教师、正高职称教师或在省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教师(具体由领导小组进行认定),可不受年龄限制直接调入。
(3)在有岗位需求的情况下,按照对等原则安排工作,即:教师为县外城区学校任教的,原则上分配在同层次城区学校任教;教师为县外农村学校任教的,原则上分配在同层次农村学校任教。
(4)在有岗位需求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特殊人才可选择全县同一学段的任意一所学校任教。
(5)县外公办学校任教年限可计入在我县中小学服务的年限。
(6)符合我县人才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享受人才相关待遇。
六、未尽事宜由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大余县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正式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序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籍 贯 | ||||||||||||||||||
第一学历 | 毕业院校与专业 | 最高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工作单位 | 任教学科 | |||||||||||||||||||
资格证学科 及号码 | 相应职称及学科种类 | ||||||||||||||||||||
工作 简历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证明人(签字) | 备注 | |||||||||||||||||
家庭住址 | 手机号码 | ||||||||||||||||||||
诚信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 1.以上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若所提供的材料虚假,本人愿意承担“本次考试成绩无效、三年内不得参加大余县选调教师考试”处分。 2.本人被录用后,若录用单位相应职称岗位已满员,愿意高职低聘。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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