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
一类:崇仁县宝水幼儿园;二类:崇仁县第二幼儿园;三类:乡(镇)中心幼儿园。
(二)招聘人数
崇仁县宝水幼儿园6人,崇仁县第二幼儿园15人,乡(镇)中心幼儿园16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2021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或现场诚信填写《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二)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热爱幼教。
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幼师的人员不属应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县教体局、人社局和财政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一天)。
2.资格审查地点:崇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五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材料:
(1)《资格审查登记表》(除签名外均在电脑上填写打印,一式二份,见附件);
(2)提供相关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供现场扫码查验,验证码有效期须至2021年8月底,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2日,面试考生上午7:30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7:45未到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8:00面试正式开始。
2.面试地点:崇仁县宝水幼儿园
3.面试成绩评定:说课成绩占40分,专业技能测试(简笔画20分、弹唱20分、舞蹈20分)占60分,总分100分。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考生个人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低于60分(即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方式及内容:
备课准备时间40分钟,面试时间:12分钟以内完成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弹唱、舞蹈)。面试说课教材为我县公办幼儿园现使用教材(具体教材将在面试前一周公布)。
简笔画:在候考室内现场随机抽取一个简笔画主题,全部应聘人员同时在10分钟内完成一幅简笔画作品。
弹唱:考生在备课室随机抽取一篇儿童歌曲简谱,在面试室完成,现场提供钢琴。
舞蹈:考生自备舞蹈节目(含舞蹈服饰、配乐U盘等)。
(三)入闱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类别考生填报的情况,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人员名单(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全日制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全日制学历层次相同,则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若同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则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优先;若同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则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者优先)。面试合格考生,因本人填报的志愿名额已满,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其它岗位类别名额未满的岗位,调剂原则为面试合格落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选择空缺岗位。
(四)体检
1.全部入闱体检对象带好身份证、2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与《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的照片同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崇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填写《体检表》,同时领取《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查证函》,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2.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接受身体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体检对象复检应在第一次体检报告出来后15天内提供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不合格或逾期提供复检结果,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总分不低于60分),但考生放弃聘用资格不予递补。同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查证函》,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崇仁县幼儿园、崇仁县宝水幼儿园和崇仁县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的编外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一年按12个月计算。缴纳五险一金(除个人负担外,单位总负担905元/人·月)。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享受人均6000元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聘用人员管理
新聘用人员于2021年秋季开学持证上岗,依据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聘用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学年,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学年聘用幼儿园应对聘用人员进行学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有意愿继续聘用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可与聘用幼儿园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三学年一聘)。
六、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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