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2021年新余高新区辖区内学校面向高新区外公开引进一批在编在岗教师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此次引进面向本人籍贯(含户籍)或出生地、或成长地、或原工作地、或生源地在新余高新区(含在各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的人员配偶、子女)的区外(不含渝水区、仙女湖区)在编在岗教师人才。
二、选调范围
中小学各学科区外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人数:20人。具体学科人数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四、资格条件
区外公办学校教师申请调入我区任教的,须同时满足以下1-4项条件或第1、2、3、5项条件。
1、在区外公办学校任教满五年,且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2、具有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均有专业对口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3、政治思想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4、年龄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5、已在中学在编在岗服务满5年的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和省级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省、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优质课比赛或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的教师和省级重点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不受出生地等条件限制,年龄放宽到45岁。
五、选调办法及程序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引进教师应根据现所任教学段报名相应学段的引进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 4 日下午17:30。
(2)地点: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局二楼212室(新余高新区春龙街社会管理局)。
(3)相关材料:①身份证;②学历证;③户口簿;④教师资格证;⑤职称资格证、聘任书;⑥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⑦本人籍贯(含户籍,户籍迁入时间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或出生地、或成长地、或原工作地、或生源地在高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⑧其它相关证明材料;⑨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证件请以A4纸复印2份。
(4)新余高新区2021年区外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三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5)资格审核:2021年 8月 6日上午由社会管理局、党群工作部组织人员集中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2、考试
考试以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1)已在中学在编在岗服务满5年的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和省级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省、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优质课比赛或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的教师和省级重点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不占选调名额,以考核的方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2)同一岗位根据引进计划数依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如同一岗位总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人数,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者,直接确定为选调考察对象。
5、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方式为实地考察或函调,主要考察引进对象遵纪守法、德能勤绩、在编在岗、师德师风、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
(2)体检。组织考察合格人选集中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审定公示
经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定引进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政策在用人单位核准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办理调动、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本公告由新余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新余高新区社会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0790-6861736,联络人:姚小根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社会管理局
2021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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