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3号)和《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精神,现将东湖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东湖教育督导之家(南昌市东湖区上沙窝路81号)
三、资格审查对象
1.报考东湖区教师岗位的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入闱面试人员和调剂入闱面试人员。
2.具体名单详见“江西教育网”公告。
四、资格审查要求
1.入闱面试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2.入闱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材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须提供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明。
4.考生须提供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人员应该具备的其他条件。
(1)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问题,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要求参照目录》。涉及年龄问题,如“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为:1992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2)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考生,提供毕业证及未就业相关证明(提供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3)在编教师、“三支一扶”支教人员、特岗教师、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民办学校教师、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等人员,按照《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规定提供报考证明。
笔试报名截止日为考生笔试缴费日,即2023年2月22日。有关证明材料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五、资格审查相关程序说明
1.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具备有效成绩但未入闱的人员(含原报该岗位及调剂到该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已调剂入闱人员不再具备原报考岗位的递补资格。考生在原报考岗位与调剂岗位均可递补时,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并向双方招聘单位出具承诺书(见附件2),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空额不再继续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经调剂后入闱面试人数仍不达规定比例或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则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可进入面试。
3.入闱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须书面作出诚信承诺(样式见附件2和附件3)。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东湖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对外发布,入闱面试的考生可在公示公告栏目查阅;电话:0791-87838602。
2.请有关考生在面试公告发布后,注意及时查阅并保持电话联络渠道畅通。
3.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特此公告
东湖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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