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新余市仙女湖区北京师范大学新余附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初中教师21名,高中教师6名)
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新余附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共2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新余附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新余附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六)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见附件2)。涉及到的年龄问题,如“35周岁以下”,即为:1987年5月11日(含1987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七)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若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工作经历或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经历。报考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相应用人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的劳动(劳务、聘用)合同或足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工资流水。
(八)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具有多种学历(学位)的考生,选择何种学历(学位)报考时,该学历(学位)应当满足岗位招聘的所有报考条件。
(九)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8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0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报考,需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即:2021、2022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属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编手续。
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如确要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
上述同意报考证明、解除聘用关系证明、解除协议证明等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十)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新余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0.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9日17:00期间。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除报考了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已选择的报考岗位不得更改。
3.网上改报。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要求至少达到3:1。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2023年5月30日,将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岗位招聘人数减少或岗位招聘取消情况。报考了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应在2023年5月31日9:00-12:00期间内选择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4.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23年6月7日9:00至6月10日09:30期间登录新余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2023年6月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一科,考试范围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考试范围参考《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
3.笔试科目分值。“教育综合知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单科试卷分值均为100分。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应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5.入闱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人数为5人及以下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为6至10人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2.5;招聘人数为11人及以上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2。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二)资格审查
1.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2.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未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采取说课(幼儿园教师为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教材等有关事项将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公告。
当招聘岗位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或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上述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2.选岗。部分岗位考生在体检合格后,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岗。若遇总成绩相同情况,则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若因各种不可抗力,在选岗程序开展前暂未完成某些体检项目而未出体检合格结果的考生,暂不参加选岗,待体检合格后,在已挑选余下的岗位中按以上原则进行选岗。
3.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5.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中的非初次就业人员不办理人事关系调配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6.服务期。聘用人员一经聘用需在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7.其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后,因考生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一律不予递补。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1.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2.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0-12333。政策咨询:仙女湖区:0790-6859000 学校:0790-6369003 黄老师:151800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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