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赣州四中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根据《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一批面试入闱名单及网上调剂公告》和《赣州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方案》文件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一)对象
根据《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一批面试入闱名单及网上调剂公告》中确定的入闱赣州四中岗位面试人员。
(二)时间
5月25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
(三)地点
赣州四中行知楼附楼二楼党政办公室(赣州市章贡区健康路53号)
(四)提供的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本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顺序进行整理(原件)和装订(复印件统一用A4纸格式),其中第1-7项为每位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第8项为相应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资格复审情况表》1份(附件1);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3届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就业推荐表1份和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5.对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签写关于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如未按期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在资格复审时当场签名;
7.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
8.其他证明材料:
(1)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8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在笔试报名截止日(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即:2021、2022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属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编手续。
(3)2020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报考,需在笔试报名截止日(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如确要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2023年2月21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
(四)其他事项
1.本人因故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递交审查材料,须向我校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赣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后续所有公示公告事项均在该官网发布。
2.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准考证》。
3.现场资格复审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各招聘岗位的具体岗位条件,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考生如缺少或不能提供有关材料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现场资格复审后,根据首批入围面试人员复审未通过或已入围人员放弃造成面试人员空额情况,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本岗位及调剂到本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递补规则如下:
①已入闱调剂岗位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
②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缺额,将不再继续递补;如出现无人可递补的岗位,该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③递补入闱人员名单在赣州市教育网公布,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资格复审地点和须提交的材料同上。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一)对象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并取得《面试准考证》的入闱面试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3日(星期六)上午8:00,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考核
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考核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前备课时间3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教学素养(含教材处理、重难点把握、教学基本功、教学方法、教态和临场应变等)。试讲使用教材为现行赣州市市直中学高一年级教材(详见附件4),具体试讲内容由本岗位1号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面试考核成绩计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生总成绩计算及确定入闱人员
(一)考生总成绩计算
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乐、体育、美术)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折,折合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二)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
在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闱对象),并在赣州市人社局、赣州市教育网官网进行公告。
对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如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在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如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等于招聘计划数),则考生面试成绩须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已达规定比例,但因考生临时缺考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仍在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环节。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二)考察
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考察一般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所产成的缺额,在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三)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四)聘用
确定为聘用对象后,须积极主动办理有关手续。聘用对象在2023年8月31日内未取得对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或学位证者将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5周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五、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赣州四中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健康路53号
联系方式:0797-8226135(党政办)13907979450(肖老师)13870749396(蔡老师)
(二)监督电话
0797—8991490(赣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1.资格复审情况表 附件1
2.关于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格式)附件2
3.诚信报考承诺书(格式)附件3
4.试讲使用教材目录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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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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