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3号)《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和《江西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精神,现将2023年度昌江区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审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招聘工作安排
昌江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江区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相关公告在“昌江区政府网”、“昌江区教育网”和“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魅力昌江”、“昌江教体”公众号发布。
二、资格审查内容
(一)资格审查对象
报考昌江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的所有入闱人员(含第一批面试入闱人员和调剂入闱人员,详见省教育厅发布的公告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30日(9:00-11:30,14:00-17:00),昌江区实验学校一楼文化会客厅(东门入门处左侧)。
(三)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的内容为考生提供材料是否与报考岗位所设条件一致及所持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资格不符人员,则取消入闱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所有未入围人员(含原报考该岗位及调剂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资格审查后确认最终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进入面试程序后,不再进行递补。所需材料如下:
1. 《昌江区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1);
2.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可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务必本人签名)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s://www.chsi.com.cn/
);2023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签章的《如期毕业证明》;
5.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暂未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但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的人员,提供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并签订《个人承诺书》(附件2);
6. 已参加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职在编教师需同时注明任教年限)。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2021、2022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2023年2月22日)前,取得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编手续;
7. “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提供由档案保管单位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8. “限退役军人报考”的岗位,提供《退出现役证》;
9. 一张一寸与网上报名表同底照片,请在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用于制作面试准考证);
10. 考生因故不能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进行,需另外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以上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请按编号排好序,以便查验。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联系电话:区教体局组织人事股0798-8337023、区人社局0798-8339693。
附件1: 昌江区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2:个人承诺书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昌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江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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