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3号)文件精神,经井冈山市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井冈山市2023年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23年5月29日-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井冈山市教育体育局五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796-7163719
3、资格复审对象:省公布的入闱面试人员
4、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有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还在办理中的由本人出具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到期未能提供的,按无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处理);
③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有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还在办理中的由本人出具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注明教师资格证申报的学科。到期未能提供的,按无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处理);
④省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⑤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8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0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报考,需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即2021、2022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属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编手续。
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如确要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
上述同意报考证明、解除聘用关系证明、解除协议证明等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按顺序(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④准考证、⑤有关材料)装订成册。
二、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入闱人员
2、面试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7:00
3、面试地点:井冈山市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4、面试方式:详见《井冈山市2023年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方案》。
三、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情形等,取消聘用资格。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1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笔试专业成绩高者入闱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若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者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3、如因应聘人员报考时所填报的联系方式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4、部分岗位因网上调剂补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1:3),则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才能入闱参加体检。
5、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于2023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服务期不少于5年。
6、应试者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一经发现,按考试舞弊论处。
7、未尽事项请留意“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上的公告,或致电0796—7163719咨询。
附:
井冈山市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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