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安排,现将我局局属幼儿园2023年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体育方向)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面试人员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本岗位入闱 |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 | 270401012 | 魏屹方 | 360735****193X | 47.5 |
石瑞伟 | 360281****3015 | |||
黄 琪 | 362429****1219 | |||
赖海洋 | 360726****051X | |||
刘 城 | 360781****4734 | |||
刘 权 | 360732****0659 | |||
余志成 | 362524****7510 | |||
邱梓瑞 | 360102****5314 | |||
周天龙 | 360731****8739 | |||
肖南京 | 360781****3432 | |||
江西省直第七幼儿园 | 270401013 | 刘俊杰 | 362423****0016 | 53 |
成钦亮 | 360111****0951 | |||
万子浩 | 360421****501 |
二、资格审查有关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5日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江西省会议中心南楼101会议室(南昌市卧龙路1000号),咨询电话:0791-88915620。
(三)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除前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2)教师资格证材料:提供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已通过2023年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提供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在2023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8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省内外其他正式在编人员,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2020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2021、2022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须提供解聘和下编手续证明。
我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如确要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
上述同意报考证明、解除聘用关系证明、解除协议证明等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4)应提交的材料: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验后即退,复印件留档)。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五)资格审查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才能进行资格审查。
(六)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劳动人事处
2023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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