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和政审对象
参加了江西省2023年省统招、特岗教师笔试和信丰县组织的面试拟入闱体检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
1、幼儿园、音乐学科:2023年6月15日(6:30集中)。
2、省统招及特岗其他学科:2023年6月16日(6:30集中)。
(二)体检地点
赣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诊大楼4楼体检科(信丰县迎宾大道331号)。
(三)体检费用
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赣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据实收取。
三、体检有关事项
1、所有参检人员体检当天须准时到达,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体检表(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信息)空腹赶到赣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诊大楼4楼体检科,遵循医院相关制度和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2、体检时应主动、如实、完整向医生告知个人既往疾病史,特别是精神类和传染类疾病病史情况,在医生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勿漏项,以免影响录取。隐瞒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拟录资格;已经录取的,解除聘用关系。全部责任由考生承担,信丰县教体局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3、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4、体检注意事项:①空腹(水也不能喝),采血后方可进食;②携带本人身份证;③体检前不熬夜、不抽烟、前三天不喝酒,清淡饮食,体检前两天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④体检医院特别提醒:孕妇请先申明,并提供孕期B超或孕早期化验单,暂免胸透检查;⑤为方便体检,请勿穿连衣裙(裙袜)和带金属纽扣的衣服;⑥体检期间,考生要服从安排,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得随意走动,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方可离开。⑦需体检复查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届时联系不上,作弃权处理。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如体检对象体检和复检均不合格,则按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5、根据省市有关精神,2023年2月15日之后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其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果(原件或复印件盖体检医院章)予以认可;否则,考生需参加本次组织的体检。
6、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政审有关事项
拟聘人员体检结果确认合格后,由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意见,于7月24日至7月28日到信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县政中心B栋405)上交政审表,并开具调档函。
附件:
1、赣州市信丰县教师招聘拟聘人员体检表
2、信丰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拟聘人员政审表
信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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