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实吉安县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自主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幼教教师100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占学校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共计100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教学工作。
5.学历条件: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6.资格条件:具有幼儿园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在我县一直从事幼教工作5年及以上,有一定管理经验的民办幼儿园教师,经县教体局资格审核后,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日。
2.报名地点:吉安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吉安县金钟路)
3.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吉安县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不含信息表上的照片)。
(2)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由县教体局审核,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1.内容及分值
考试内容分必选项和自选项。
必选项为:语言(40分)、美术(40分);
自选项为:电子钢琴、舞蹈、唱歌三项选一(20分)
总分100分
2.具体要求:面试时间为10分钟。
语言:自备幼儿故事一则;
美术:抽取同一考题,画简笔画;
电子钢琴:自备钢琴曲。
舞蹈:服装、音乐自备(U盘)
唱歌:清唱歌曲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流程: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7:40到达考点指定的候考室集中。工作人员核查面试人员身份后,于7:50组织考生抽签,考生按抽签的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时告知考生本人。
6.如果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小组共同完成时,将对参加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分成相应组别,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四)入闱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再相同,全日制毕业生优先;再相同,幼教专业者优先,再相同,毕业早者优先),如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则应聘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确定为入闱人员,并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
(六)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1.本次聘用人员分配按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选岗,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因体检等原因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学校协商一致,经县教体局批准,可续聘。
3.聘用人员待遇
(1)享受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2400元/月左右),按政策享有社保。
(2)聘用期间由县教体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程序予以解聘。
六、本方案解释权在吉安县教育体育局。
附件:吉安县2023年招聘非在编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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