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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余高新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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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3-06-14 10:33:08
  • 阅读量: 1016

2023年新余高新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21人公告

为确保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两教一保”落实落地,推进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21名。


二、招聘教师岗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条件需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3.取得幼儿教师资格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聘用教师待遇

  (一)教师工资待遇


工资构成:基础工资+职称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人均4.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二)缴交“五险一金”

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为聘用人员按企业标准办理“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最低单位缴交比例按照企业最新标准执行,个人缴交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从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其他待遇按用人单位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21日。


  (二)报名地点:新余高新区社会管理局〔江西联龙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南门对面(潭塘路)〕。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费100元(报名联系人:李女士 15932844566)。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并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26日。

2.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招聘资格。

3.需携带的材料(审查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1)本人亲笔签名的《2023年新余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

(2)同底版的1寸照片5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等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4)已有工作单位的由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五、笔试

  (一)笔试100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2日(9:00—11:00)。

2.笔试地点:高新一中。

  (二)面试

(按笔试1:2进入面试,如笔试人数低于1:2未形成有效竞争的,直接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9日(8:00开始)。

2.面试地点:高新一中。

3.面试方式:

教师面试时长限10分钟内,内容为“说课+才艺展示(乐器、唱歌、跳舞任选一门)”。面试总分100分,说课60分,才艺展示40分。

4.入围名单确定。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末位同分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围,面试百分制低于70分的不得入围),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新余高新区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

  1.体检。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而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体检合格后,由区社会管理局考察,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岗位确定

  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


八、聘用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区各公办幼儿园派遣用工。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无编制。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教师签订用工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教师纳入各幼儿园统一管理,教育部门加强行业监管,每学年由教育部门对各幼儿园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辞退。


  本公告由高新区社会管理局负责解释(0790-6869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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