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县外余干籍从教人员家庭生活的不便,吸纳县外余干籍从教人员回余干为家乡教育改革发展服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实施“归雁工程”。现就“归雁工程”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次“归雁工程”实施的对象,须为县外在编在岗的余干籍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是余干户籍。
2.配偶属余干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3.配偶属余干籍现役军人。
4.部属师范大学毕业的在编在岗教师和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不受户籍限制。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品德。
3.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须取得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4.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日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7.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归雁工程”实施范围:
1)近三年年度考核和近五年师德考核出现不合格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 月20日至6月30日。
2.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至余干县教体局三楼人事股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93-3396063。
①2023年余干教育系统“归雁工程”计划申请报名表(见附件1)。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最高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⑥户籍或工作关系、现役军人身份等的相关证明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⑦近三年所在单位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见附件2)。 ⑧近五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证明(系统打印的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⑨符合“实施范围”之“4.”的,还须提供“实施范围”之“4.”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对申请“归雁”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归雁工程”实施全过程。 申报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资料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归雁资格;已调动的即时清退,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综合考核
1.能力考核
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能力考核,能力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分值各占50%,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自行关注“余干之窗”网站的相关公告。经能力考核,按申报“归雁工程”教师人数的80%择优入闱现实表现考核。
2.现实表现考核
现实表现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员的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与现实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对综合考核合格者调其档案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调动对象并提交县政府研究,复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调动的资格。
(四)调动办理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由人社部门向调出地发函商调,进入调动程序,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和县教体局分别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安置基本原则
1.部属师范大学毕业的在编在岗教师或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等可安排在有编缺教师的城区中小学,并按照《余干县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2.县外省重点高中任教满三周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可安排到我县重点中学;县外非重点高中任教满三周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可安排到我县黄金埠中学。除此之外的县外在编在岗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一律对应安排在县城规划区以外的乡镇幼儿园和中小学。
3.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退回本人档案且不予办理组织调动手续,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附:1.2023年余干教育系统“归雁工程”计划申请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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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样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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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县教育系统“归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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