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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高安市2023年选调本籍在外优秀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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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3-06-17 14:12:25
  • 阅读量: 2140

宜春市高安市2023年选调本籍在外优秀教师公告

为大力推进教育人才发展战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归巢计划”,即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一批本人为高安籍(含配偶为高安籍或在高安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或本人父母、子女在高安工作生活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为使此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特制订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本籍在外优秀教师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高安市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教体局。


二、选调数量

原则上补充今年从我市学校(园)调出教师及今年退休教师,具体选调学校、学科及数量视报名情况另定。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1.本人为高安籍(含配偶为高安籍或在高安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或本人父母、子女在高安工作生活的)、按正常程序进入教师队伍的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设区市级以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小学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选调工作程序

在高安市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直接面试、体检、结果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2023年6月16日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an.gov.cn)、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2.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申请人向高安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参加选调报名申请,每名报名对象限报一个与自身资格相对应的岗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装订好:(1)《高安市2023年选调本籍在外优秀教师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该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填写;(2)单位同意选调报考证明(见附件2);(3)高安籍的证明材料;(4)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等次证明。

缴纳报名费现金200元。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20,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高安市教师进修学校一楼(锦惠北路九江银行旁)

3.资格审查。由市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资格审查组,依据相关资料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报市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审查时间:2023年7月13日。

4.直接面试。由市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面试采取 “现场答辩+心理健康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新课标基本教学技能,心理健康测试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7月20日下午15:00—17:00。

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高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面试时间:7月21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经面试合格的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取消拟调资格。

注: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在当天上午8点前凭身份证空腹参加体检,费用自理,同时带一张与报名申报表同底的一寸彩色照片。对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6.结果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市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情况,确定拟选调教师名单,通过高安市人民政府网、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教师,报经市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引入人员。教体、人社、编办即时办理好拟调人员相关手续。调入新单位的教师必须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后岗位聘用定级工作的通知》(高岗设办字〔2020〕1号)文件精神,在新单位重新进行岗位聘任,核定工资,如现单位职务岗位数不足,则低聘到低一层的职称职务的最高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归巢”回高安后应在高安工作满5年,方可参加外县市选调考试。


五、选调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选调工作全程阳光操作,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择优录用原则。选调工作严格标准,坚持择优录用。

3.对等安排原则。按照与原所在地学校“同类、同层次”(坚持顺向流动,学校层次可就低不就高,乡镇对乡镇,城区对城区,中学对中学,小学对小学),结合“学科紧缺、编制准调”等原则进行对等安置、聘用。

4.人文关怀原则。选调人员属安排到乡镇且要求去原籍地或配偶、父母、子女所在地工作的,在有空编条件下予以照顾。


六、纪律要求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规范选调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为了便于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特设立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0795—5283722,市教育体育局监审股0795—5295012、人事师资股0795-5294519。



高安市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6日

宜春市高安市2023年选调本籍在外优秀教师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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