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庐山市“归雁计划”实施方案》(庐府办发〔2018〕62号)文件精神,结合2023年我市教师队伍现状及空编空岗情况,现就2023年庐山市实施“归雁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归雁”庐山市执教适用条件
“归雁计划”的适用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本省2013年及以后招聘的教师必须是通过全省统一招聘途径进入,须提供设区市级人社部门聘任文件或招聘备案表);
(二)必须本人为庐山市籍贯或户籍、配偶为庐山市户籍、本人父母为庐山市户籍;
(三)必须为品行端正的优秀教师;
(四)必须服务期满五年,且征得任教当地教育、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调出;(五)必须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归雁计划”实施范围:(一)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二)近3年内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的;(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在处分期限内的;(五)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六)申请调往庐山市教育系统以外工作单位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二、岗位计划
乡镇专任教师岗位40名:如申请登记备案人员小于或等于引进计划数,则全部提交市委、市政府会议研究;如申请登记备案人员大于引进计划数,则通过考试择优引进(考试方式:笔试;考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三、申请“归雁”调出
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对服务期满5年,申请“归雁”调出的人员,严格控制总量,引导有序流动。
四、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
1.调入:符合条件的教师7月10日之前向庐山市教体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拟调动对象的身份证、籍贯原始佐证材料及复印件、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结婚证(配偶是庐山市籍的须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和师德师风考核表(需加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章)、任教当地教育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调出材料(在《庐山市“归雁计划”教师调动申请表》(附件1)上签字盖章)、任教当地编办在编证明(附件2)。
2.调出:申请“归雁”调出的人员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持《庐山市教师申请调离备案登记表》(附件3)在7月10日之前到教体局人事股登记备案。
(二)资格审核。市“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出申请调入教师进行资格初审,报市“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市教体局、人社局、编办会商选调,调档复审合格后由市教体局、人社局、编办对符合选调要求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外调核实(申请调出的教师经教体局、人社局初审后,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后依程序办理调出手续)。
(三)体检。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标准,组织拟调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教师取消选调资格。
(四)由市教体局、人社局将符合调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领导小组审核,由领导小组结合庐山市实际确定拟调进人员名单。
(五)办理调配手续。由市人社局对拟调进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市教体局根据学校空编、学科需求等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任教。市委编办及时为调入教师办理上编手续。
五、相关要求
拟调入教师如拒不服从“归雁计划”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今后不再纳入“归雁计划”申请对象;对故意隐瞒身体状况或工作状况,引进后不能坚持教学的,一切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庐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7922557258
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
庐山市“归雁计划”教师调动申请表
(2023年)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籍贯 | 出生地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任教时间 | 联系电话 | ||||||||||||||
何时通过何种方式进入教师队伍 | 批准文号 | |||||||||||||||
身份证号码 | ||||||||||||||||
教师资格证类别 | 证书编号 | |||||||||||||||
第一学历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最高学历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毕业证书号 | ||||||||||||||||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近三年师德考核结果 | 2020-2021学年 | 2021-2022学年 | 2022-2023学年 | |||||||||||||
户籍所在地及家庭住址 | ||||||||||||||||
现单位及职务 | ||||||||||||||||
职称情况 | ||||||||||||||||
申请调入单位 | 庐山市乡镇学校 | |||||||||||||||
工作简历 | ||||||||||||||||
奖惩情况 | ||||||||||||||||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户籍所在地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本人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和提交材料均属实。如有虚假,自愿不再纳入归雁计划。通过“归雁计划”进入庐山市教师队伍之日起算,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本人签名: | |||||||||||||||
调出学校意见 | ||||||||||||||||
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 当地人事主管部门意见 |
备注:此表一式五份,调出单位、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庐山市教体局、庐山市人社局各存1份。
附件2:
申请调入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核编表
申请调入人员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时 间 | 文 化程 度 | 有 何 特 长 | |||||
现 在 工作单位 | 职 务(职称) | 干部 (工人) | |||||
申请调入单位 | |||||||
拟调 入单位情 况 | 单位性质 (行政或事业) | 经 费 来 源 | |||||
编制数 | 实 有 人 数 | ||||||
调动理由 | 申请归雁回家乡执教 | ||||||
编制情况 | 同志(身份证号: )为江西省县(市、区)(单位名称)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编制类型为编制(行政或事业,如果为事业编制请注明全额、差额、经费自理)。 原所在单位编制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年 月日(盖章) | ||||||
拟调入单位编制管理部门审核 意见 |
中共庐山市委编办制
附件:3:
庐山市教师申请调离备案登记表 | |||||||||||||||||||||
学校(盖章): |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籍贯 | 身份证号码 | 最高学历 | 政治面貌 | 在庐山市参加从教开始时间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现任职称 | 任现职称时间 | 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情况 | 评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申请调离方式与去向 | ||||||||
近第三年 | 近第二年 | 最近一年 | 教龄分 | 年龄分 | 年度考核分 | 师德考核分 | 班主任经历分 | 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分 | 合计总分 | ||||||||||||
经办人: 校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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