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第六中学是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省重点中学标准新建的区直完全中学,于2021年秋季投入使用并开始招生。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赣州市第六中学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严格考核,宁缺毋滥、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设置15个岗位,全部为赣州市第六中学高中部教学岗位,招聘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20名,其中高中语文3名,高中数学4名,高中英语3名,高中物理2名,高中历史1名,高中化学2名,高中生物1名,高中地理2名,高中政治1名,科学教育1名。
具体详见《赣州市第六中学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
4.具有扎实的教学功底。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特岗教师、农村定向师范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6.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详见《赣州市第六中学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2.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版)》(附件2)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
3.各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工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4.须取得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报考科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高中理学类教师资格证)。
5.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对应学科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有高中教学经历要求的岗位报考的教师须为现在正在从事高中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届毕业生不作此要求。
7.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
2.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
3.报名步骤:
(1)应聘者下载填写《赣州市第六中学2023年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2)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赣州市第六中学2023年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应在2023年6月30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23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可凭学院学籍证明材料或学生证原件扫描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出具权威机构翻译的专业课程及成绩单翻译件。)
④对应学科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书(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主要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扫描件(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对应学科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⑤有高中教学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有关佐证资料原件扫描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或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凭据等)。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如“5年以上”指至2023年6月16日时累计已满5周年)。工作经历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职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经历。
⑥赣州市内各级各类学校在编教师报考,县及以下应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市直学校应出具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赣州市外各级各类学校在编教师报考若被确定为聘用人选应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如未按期到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自行解除劳动关系。
以上材料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至邮箱(gzsdlzx2022@163.com)。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变更。
(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18日。
地点:赣州市第六中学
报名者须在指定时间携带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完后退还本人、复印件不退还)及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上的相片同底,背面写上岗位、姓名)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后,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
(1)实行网上诚信报名,填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和有效,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后续所有公示公告事项均在该官网发布。
(3)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20名以上(含20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1:3的比例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核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试者教学专业知识和能力、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学校按照岗位计划,在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中,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则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通知公告中进行公示。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5分及以上)
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记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五)考察
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考察一般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区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以上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所产成的缺额,从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对象后,须积极主动办理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必须自行办理有关合同解除手续;区党群工作部签发干部商调函或调档函后,聘用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调出(辞职)手续,逾期不能调出(辞职)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将取消聘用。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者和学位证者将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八)待遇
享受赣州经开区在编教师福利待遇,按规定申请人才住房。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肃招聘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考生在招聘全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将按照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及第十版防控方案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第六中学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赣州市第六中学:0797-8165987
监督电话:中共赣州经开区社管局纪委:0797-8378739
赣州经开区人社局:0797-8372619
附件:
1.《赣州市第六中学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版)》
3.《赣州市第六中学2023年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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