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3号)、《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和《江西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精神,我县于2023年7月2日至8日对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成绩进行了公示。现将体检及考察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参加体检人员
共83人,其中省招类48人,特岗类35人。详细名单见2023年7月2日公示的《弋阳县2023年中小学(含特岗)教师招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要求,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进行体检或已完成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就已检项目重复体检。鉴于考生体检表大多存放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查找起来工作量大。实际操作中,对近6个月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入闱考生,可以不用提供体检表。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时间:7月13日上午。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空腹到达体检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2.体检地点:弋阳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四楼体检中心(公园路1号,可乘1路公交到达,根据地标可乘电梯到达)。
(三)体检标准与其他
1.体检标准:《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详见《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
2.体检费:体检费需考生自行承担,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约300元,考生可微信扫码或现金支付。
3.体检须携带材料:
(1)身份证
(2)面试准考证
(3)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体检须知(需考生打印并本人签名,体检当天交予工作人员),详见附件2。
注意: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严格按规定时间前往指定体检地点参加体检,逾期未体检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工作
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一)考察时间:
7月13日下午14:30至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上午体检结束后,考生可自行到弋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资料。
(二)考察地点:
弋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农民工维权调解室,地址:弋阳县方志敏大道执羔路1号(可乘1路公交到达)。
(三)考察所须材料:
1.提交考生个人档案;
2.由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考察对象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各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重新复核。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
三、其他要求
1.凡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含拘留)以上处罚、不符合录取资格以及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政治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3.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并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拟聘人员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
0793—5821700(弋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93-5900157(弋阳县教育体育局)
附件:
1.《弋阳县2023年中小学(含特岗)教师招聘入闱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安排表》;
2.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体检须知
(需考生打印并签名,体检当天交予工作人员);
3.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规则。
弋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弋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0日
附件2:
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第一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八、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九、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体检地点:弋阳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四楼健康体检中心。
十一、体检时间:2023年7月13日,体检当日早晨7:30前,在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四楼体检中心集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体检费按医院规定由医院收取(可现金或微信付款)。
十三、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但是,身高复检要求只能当场提出,经同意复检后,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此后不接受再次复检。
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条款,严格遵守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承诺人(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正反打印)
附件3:
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规则
一、体检区域实行封闭管理。与体检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体检区域。
二、体检医生、考生、监察人员、工作人员均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体检工作协调人员因体检工作联系除外),并须按规定上交携带的物品。
三、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未经同意无故缺席考生视为放弃,不再补检。受检考生须阅签体检须知。
四、考生应由工作人员引领参加体检。分组体检时,每组考生应由一名工作人员引领。体检表由工作人员统一携带,不得由考生个人携带。
五、体检表应在体检开始前临时编号。对比较重要的检查项目,如血液标本,应在抽血后由监察人员对标本进行二次或三次编号(换号),检查结果出来后再将编号还原。
六、参加体检的考生要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于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体检医生、监察人员、工作人员要各司其责、忠于职守,保证体检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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