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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南丰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含特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闱体检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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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3-07-12 10:24:52
  • 阅读量: 543

抚州市南丰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含特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闱体检情况公告

根据《南丰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含特岗)资格审查和面试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通过笔试、面试,经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闱体检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7月17日前向县教体局或县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794-3318103(县教体局人事股),0794-3226133(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

请入闱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7月18日-7月19日7:30空腹到县人民医院体检科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即进行考核,调阅预录人员档案,有关考核材料须在7月31日前送交南丰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体检、考核入闱人选,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只递补一次后不再递补。

参照《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闱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和《江西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调剂入闱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要求,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进行体检或已完成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就已检项目重复体检”有关规定,我县对符合以上要求和参加了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但需于7月16日前告知南丰县教体局人事股,并提供近6个月(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内的体检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骑缝章)。

 

附件:

体检表.xls


 

南丰县中小学教师(含特岗)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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