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配置城乡教师资源,畅通城乡教师流通渠道,加快推动城区学校发展。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在全区农村中小学中选调部分城区学校急缺岗位教师。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广信区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叶建国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洪岳善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 叶水龙 区教体局局长
程有林 区人社局局长
胡永波 区财政局局长
李志涛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成 员:郑东辉 区教体局副局长
王 敏 区人社局副局长
陈连生 区财政局副局长
蒋日林 区委编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教体局人事股,具体负责教师选调日常工作,由郑东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学校及名额
(一)城区初中38名。城区初中选调学校为区六中、区七中,全部面向农村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选调,具体学科及名额如下:
(二)城区小学90名。城区小学选调学校为区一小、区七小、区九小,全部面向农村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选调,具体学科及名额如下:
四、选调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区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2.须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选调小学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选调初中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在公办农村学校入编后工作满五年以上(2018年9月1日前在公办农村学校任教);“特岗教师”入编后工作满三年以上;
4.2021-2023年度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须持有相应学段的学历水平(选调小学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选调初中的,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不限。
(二)在农村学校任职满3周年的在职在岗副校级干部自愿辞去职务并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入城区中小学校担任教师,具体岗位由区教体局安排。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在编不在岗或返岗未满一年的(除区教体局批正常病假外);
2.2020、2021及2022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
3.2021-2023年间有重大工作失误,被区教体局以文件形式点名通报处理的;
4.2021-2023年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截止时间为7月21日17:30。
2.报名地点:区教体局五楼会议室。
3.准考证领取:2023年7月28日(上午9:00-下午15:30)。
4.报名时需带报名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5.每位教师限报一个学科,教师选调学科要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所注明学科一致(如教师资格证未注明学科或教师资格证所注明学科在小学阶段没有对应学科的则以职称资格证书上标注的学科为准),音体美学科教师报考需要教师资格证所注明学科与毕业证上所注明专业一致。
(二)考试工作
1.城区学校选调教师采取文化考试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文化考试成绩占85%,综合考核成绩占15%。
(1)文化考试。
①文化考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广信区第七小学。
②文化考试主要内容:城区学校选调教师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80%)、学科课标(2022版)(20%)。
(2)综合考核(农村中小学教师在城区学校及区综合高中跟班学习不列入综合考核)。
①农村初中(15分)
教师教龄(5分)。在农村享受了边远山区津贴的初中学校任教,教龄满一年按0.8分计算;在未享受边远山区津贴的初中学校任教,教龄满一年按0.5分计算,此项满分为5分。教龄按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教师教龄是指教师在公办农村中小学任教时间(其中顶岗代课、实习、在城区学校及广信区职业技术学校跟班期时间不予计算)。
教师学历(0.5分)。教师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0.5分。
班主任、报账员及学校中层正职干部(6分)。目前仍在担任班主任、报账员及学校中层正职干部或近六年内累计担任班主任、报账员及学校中层正职干部3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计分),任职满一年(按周年计算,两个完整学期可折算为一年,单个学期不予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加1分,满分为6分。(注:学校中层正职干部指学校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和装备处主任)
教研组长、学校中层副职干部(3分)。目前仍在担任学校教研组长、中层副职干部或近六年内累计担任教研组长、学校中层副职干部3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计分),任职满一年(按周年计算,两个完整学期可折算为一年,单个学期不予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加0.5分,满分为3分。(注:学校中层副职干部指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教务处副主任、政教处副主任和装备处副主任)
支教工作(0.5分)。2013年以来接受过区教体局指派的支教任务(以区财政局、区教体局下拨经费文件名单为准),满一年加0.5分,满分为0.5分。
②农村小学(15分)
教师教龄(5分)。在农村享受了边远山区津贴的小学任教,教龄满一年按0.8分计算;在未享受边远山区津贴的小学任教,教龄满一年按0.5分计算,此项满分为5分。教龄按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教师教龄是指教师在公办农村中小学任教时间(其中顶岗代课、实习期时间不予计算)。
教师学历(0.5分)。教师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0.5分。
中心小学报账员、村完小校长及学校中层正职干部(3分)。目前仍在中心小学报账员、村完小校长及学校中层正职岗位或近六年内累计担任中心小学报账员、村完小校长及学校中层正职干部3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计分),任职满一年(按周年计算,两个完整学期可折算为一年,单个学期不予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得0.5分,满分为3分。(注:学校中层正职干部指学校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装备处主任和幼教办主任)
中心小学教研组长、村完小教务主任、班主任及学校中层副职干部(3分)。目前仍在担任中心小学教研组长、村完小教务主任、班主任、学校中层副职干部或近六年内累计担任中心小学教研组长、村完小教务主任、班主任、学校中层副职干部3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计分),任职满一年(按周年计算,两个完整学期可折算为一年,单个学期不予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加0.5分,满分为3分。(注:学校中层副职干部指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教务处副主任、政教处副主任、装备处副主任和幼教办副主任)。
村完小、村小及教学点教师(3分)。目前仍在偏远的村完小(附件1中所列村完小除外)、村小担任教师或近六年内累计在村完小(附件1中所列村完小除外)、村小任教3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计分),任教满一年(按周年计算,两个完整学期可折算为一年,单个学期不予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得0.5分,满分为3分。目前仍在教学点担任教师或近六年内累计在教学点任教3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计分),任教满一年(按周年计算,两个完整学期可折算为一年,单个学期不予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得1分,满分为3分。
支教工作(0.5分)。2013年以来接受过区教体局指派的支教任务(以区财政局、区教体局下拨经费文件名单为准),满一年加0.5分,满分为0.5分。
③考核办法。教师报名前如实填写《上饶市广信区2023年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和《上饶市广信区2023年选调教师综合考核得分审核表》,相关内容由所在单位认真审核并由校长签字认定后连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村完小校长、学校中层正职干部任职文件;中学教研组长由中学校长签字证明;中心小学教研组长、村完小教务主任及村完小、村小及教学点教师任教经历由中心小学校长签字证明;边远山区津贴发放、班主任费用考核发放材料等复印件,学校盖章)交区教体局人事股。
(三)选调办法
1.根据各学科选调名额按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调(当入闱选调的最后一名出现总分同分时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调,如文化成绩与综合考核分数相同,则一并选调)。
2.根据考生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如出现同分现象,则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两项分数相同时,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3.此次选调公示期为7天(选调名单在广信区人民政府网、《灵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舞弊违规违纪者,取消考试成绩,所缺名额不予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选调教师在城区学校的岗位聘用,若职称资格证书属于乡村类,则降低一个职称层级聘用,原乡村类职称资格证要重新评审认定为城镇类职称资格证。申报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需根据新调入学校职称评审方案考核排位,重新竞聘;若职称资格证书不属于乡村类,则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待区教体局与区人社局核定城区学校岗位使用数后,结合新调入学校岗位设置方案考核排位,重新竞聘;一经录用,放弃原学校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的资格。如入闱教师放弃选调资格,所缺名额不予递补。中小学校校级干部放弃职务进城区担任教师,按照其原有岗位等级予以聘用。
4.选调教师在所调入的城区学校试用期一年,经学校考核(考核方案由城区学校制定)不合格的,将回原单位按照原岗位等级聘用。
5.教师本人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下年度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6.学校在组织教师报名时,将教师个人综合考核加分项目得分情况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校长审核签字,如把关不严,所在学校参加选调教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将追究校长责任并严肃处理。
附件:
1.不列入加分的村完小名单
2.上饶市广信区2023年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3.上饶市广信区2023年选调教师综合考核得分审核表
4.承诺书
附件1
不列入加分的村完小名单
1.石狮学校(王家坝小学)
2.茶亭小学(西湖小学、南岩小学、原湖墩小学、原詹家小学、原应坊小学)
3.皂头小学(象山小学)
4.尊桥小学(羊石小学、周坞小学、源塘小学)
5.汪村学校(汪村村小学)
附件2
附件3
上饶市广信区2023年选调教师综合考核得分审核表
(中学)
经审核,上述综合考核提供材料真实, 老师综合考核合计得分为 分,得分属实。
校长(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上饶市广信区2023年选调教师综合考核得分审核表
(小学)
经审核,上述综合考核提供材料真实, 老师综合考核合计得分为 分,得分属实。
校长(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承 诺 书
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改革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赣人社发〔2019〕25号)文件精神,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仅限在乡村学校聘任有效。取得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教师流动到非乡村学校的,不得按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对其进行聘任。
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上饶市广信区2023年城区选调教师工作方案》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在城区学校的岗位聘用,若职称资格证书属于乡村类,则降低一个职称层级聘用,原乡村类职称资格证要重新评审认定为城镇类职称资格证。申报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需根据新调入学校职称评审方案考核排位,重新竞聘。若职称资格证书不属于乡村类,则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待区教体局与区人社局核定城区学校岗位使用数后,结合新调入学校岗位设置方案考核排位,重新竞聘。一经录用,自愿放弃原学校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的资格。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学校校长签字:(单位公章)
时间:2023年 月 日
此承诺书一式三份,区教体局、学校、本人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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