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县直公办幼儿园秋季开学所需师资,确保幼儿园有序运转。经请示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德安县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共计34人,均为县直公办幼儿园岗位。岗位分配情况视各园(县一幼、县二幼、县三幼、县四幼、凤凰城幼儿园、碧桂园幼儿园)开学前教师缺额情况确定,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已申报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且已通过相应认定程序的人员可以报考)。
(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幼儿园岗位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层次教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在德安县新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县教体局大会议室(德安县共安大道1号)。
3、报名事项及要求:请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打印并按要求填好于报名时上交。报名时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还需携带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4、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地点以县教体局的通知为准,考生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选岗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考试
此次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决定考试方式,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60人,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等于或少于60人,则直接进行面试。
同时考察笔试、面试时,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计算总成绩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只考察面试时,面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与面试的命题工作由县教体局选派专人,赴外地聘请命题专家和面试考官。笔试试题和面试题本按科目及相关要求命制,试题和题本由命题组组长于考试前半小时带入考点。
1、笔试
幼儿园岗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内容为我县幼儿园现行使用的教材。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面试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对象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以县教体局发布的通知为准。
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对孕期中的拟入闱体检人员,参照全省统一招聘教师管理办法,待分娩后另行安排体检。
(四)选岗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确定任教幼儿园。
(五)公示
经选岗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德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编外合同制拟聘教师,将由任教幼儿园组织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正式聘用(含试用期)的编外教师,对照新入职在编在岗教师的工资标准确定月工资待遇,并依法依规缴纳“五险一金”。聘用期间人员管理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3年一聘期),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最多聘用周期为2期共计6年。聘用双方如需解约,都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互相告知。
特别说明:对孕期中的拟聘用人员,暂不予聘用。待产假期满后体检合格,再予以正式聘用。
自今年秋季开学至产假期满时段内,如孕期中的拟聘用人员身体条件可以上岗且选岗幼儿园有需求,孕期中的拟聘用人员可到岗任教,由选岗幼儿园按聘请代课教师的方式,签订临时协议,明确职责义务和待遇。
四、咨询电话
德安县教育体育局:路老师 1817922408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德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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