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有效缓解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紧缺情况,确保下学年的正常教学,决定从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选调58名教师到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调原则
1.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尽量向优秀教师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争先创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福县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体局和县人社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教体局和县人社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编办和县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三、选调岗位和职数
(一)初中(22人)
1.城北学校初中部(3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
2.城东学校初中部(10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2人、物理1人、道法1人。
3.实验学校初中部(9人):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1人、历史1人。
(二)小学(32人)
1.平三小(7人):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1人。
2.城东学校小学部(13人):语文6人、数学5人、英语2人。
3.实验学校小学部(12人):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1人、体育1人。
(三)幼儿园(4人)
县幼儿园3人、城南幼儿园1人。
四、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有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有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岗位具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有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都在“合格”以上。
5.年龄和教龄:45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教龄五年(含)以上。
6.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在编在岗初中教师,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近三年须有任教所报考学科一年(含)以上经历。
7.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在编在岗小学教师,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近三年须有任教所报考学科一年(含)以上经历。
8.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须在编在岗幼儿教师。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1)近两年内因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正接受组织调查;
(3)不安心本职工作,擅自离岗7天以上;
(4)2022—2023学年内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或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
(6)已在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的在职教师。
(7)各乡镇中小学正副校长原则上不参加选调。各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不参加选调。
五、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程序、审核、公示及选岗
1.时间:2023年8月19日-20日。
2.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
3.本人申请(须经校长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20至2022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师德考核结果(网上打印并加盖公章);村小和教学点连续任教的,须出具任教年限证明;2020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组织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自愿申请参加选调并获学校同意的教师,只能选报一门学科(不能兼报)。如果某一学科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卷面分值100分)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才具有进入工作考核或面试的资格。报名时即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5.组织审核。县教体局人事股在收到报名人的申请材料后,即组织人员对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6.组织公示。相关工作人员对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核算出个人的考核加分,结合笔试成绩计算出最终得分,并在县教体局院内公示,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监督。
7.组织选岗。按考生最后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学段和学科选岗。因考生放弃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如不服从选岗安排,则五年内不得参与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选调。
(二)选调方法
以本人考核加分加上笔试得分后,按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考核加分(40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60%。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基础知识(中学岗位为高考水平,小学岗位为中考水平),教材分析、处理及教学设计等两部分;幼儿园岗位笔试内容为全省统招幼儿园教师笔试教材。笔试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①笔试基础知识:占卷面分值100分的70%。
②笔试教材分析、处理及教学设计:占卷面分值100分的30%。
(2)笔试时间:8月22日(星期二)。
(3)笔试地点:城东学校。
2.考核加分(考核总分为40分。)
(1)年度考核(5分封顶)。以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为依据,优秀计2分、合格计1分。
(2)教学业绩(20分封顶)。以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学年的上半年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任教一、二年级教师以乡镇学校出具的全校(含村小教学点)教师排名为依据;任教幼儿园教师以乡镇学校出具的全乡教师学年度综合考评排名为依据,按以下办法计分:
①教学班级在10个以上,按“四率”和平均分综合得分列全县同类同年级同学科排名,第1名至第10名分别计20、18、16、14、12、10、8、6、4、2分,最后实际得分为三年累计所得总分除以3。
②教学班级在6至10个,按“四率”和平均分综合得分列全县同类同年级同学科排名,第1名至第5名分别计20、16、12、8、4分,最后实际得分为三年累计所得总分除以3。
③教学班级低于5个(含5个),按“四率”和平均分综合得分列全县同类同年级同学科排名,第1名至第3名分别计18、8、2分,最后实际得分为三年累计所得总分除以3。
④任教幼儿园教师,按近三年学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列全乡镇排名,第1名至第10名分别计20、18、16、14、12、10、8、6、4、2分,最后实际得分为三年累计所得总分除以3。
任教非统考学科的,教学业绩计零分;属法定假休假的,休假当年不计分,只算两学年成绩分。
(3)获奖(15分封顶)。分综合奖、业务奖和其它奖三项计分,满分为15分,其中综合奖占5分,业务奖占5分,其它奖占5分。同一奖项获多层次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
①综合奖(5分封顶):2020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教改先进个人、教学能手、模范教师、十佳教师、名教师、最美教师等)、优秀班主任(最美班主任等)、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名校长、十佳校长、最美教育工作者等)、师德标兵(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十佳师德师风标兵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计5分、市级计3分、县级计2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不予加分。2023年已推荐,但未表彰或未获得奖励证书的一律不予加分。其余未列入奖项均不予以加分。
②业务奖(5分封顶):2020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获得县教体局统一组织的县级及以上优质课(含教师基本功、全县教师业务考试)竞赛获奖,省级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1分;市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县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1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教师说课竞赛或录像课竞赛获奖及其余未列入奖项的均不予以加分。
③其它奖(5分封顶):
代表县教体局参赛获奖加分:2020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代表县教体局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等比赛,集体获省第一名计2分、第二名计1.5分、第三名计1分;集体获市第一名计1.5分、第二名计1分、第三名计0.5分;集体获县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0.5分、第三名计0.25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
村小和教学点任教加分:目前在村小或教学点任教,且在全县村小或教学点连续任教五年(含)以上计5分、四年计4分、三年计3分、二年计2分、一年计1分。
六、说明
各乡镇学校须指定专人对所有参加选调考试教师的各种信息、资格条件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或审核材料不实,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选调,并追究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周田华 联系电话:13970671233
办公室电话:0796-7624668
安福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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