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城区学校教育教学需要,促进教师的科学合理有序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面向区内乡镇小学选调城区小学部分学科教师。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公开、公正,确保选调教师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选调岗位
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39名,具体学校学科岗位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近三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二)选调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科或所学专业三者之一相同。
(四)在区内乡镇小学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2018年8月31日之前至今在区内乡镇小学任教的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五)择优选调后,若录用学校相应职称岗位已满员,愿意高职低聘。
(六)参加考试且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须服从调剂,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选岗,否则五年内不得参加任何选调考试。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被举报存在师德负面清单所列十三条行为并查实。
4.2022-2023学年未担任相应课堂教学任务或虽担任了课堂教学任务但未达到标准课时的。
5.采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者。
6.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时间: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地点:赣州市第十五中学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并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证明(附件3)。报名后,不得修改所报考岗位。以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证明均统一使用A4纸张打(复)印。每位教师限报一个选调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区社管局负责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证明,凡发现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本人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不合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教师选调考试。如报考人所在学校出具虚假证明的,将追究经办人和校长责任。以上复印件、证明、报名登记表均统一使用A4纸张打(复)印。
五、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选调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和办理调动等环节。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形式为闭卷纸质考试,主要考察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科专业素养。笔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无生模拟课堂方式,主要考察教师与教学相关的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无生模拟课堂,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内容为现行教材中其中一课教学内容。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分中高段教材(4-6年级)和中低段教材(1-3年级)抽取课题,其他学科从1-6年级教材抽取试讲课题,其中体育学科从教参中抽取试讲课题。试讲课题在现场提前30分钟抽取(同课异构,即同一学科同一课题)。课题抽取后,应试教师随机抽签确定试讲顺序,按顺序现场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备课只提供现行教材,不提供教学参考书,应试教师不得携带教参、教具进入考场。试讲成绩当场亮分。试讲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选调考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8月26日上午8:0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及试场见准考证)
2.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教师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15:00-17:30到区社管局领取。
3.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人数为5人及以下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为6至10人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2.5。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8月26日下午15:0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及试场见准考证)。
2.准考证领取:2023年8月26日下午14:00-14:30到赣州市第十五中学领取。
七、有关事项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须不低于60分方可进行录取。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依次按照以下原则排名:在乡镇学校任教时间长者优先,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
(二)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选调人员。若该学科存在部分学校未招满,将按照学科总分排名依次调剂。(例:A学校语文岗位招聘3人,有10人报考;B学校语文岗位招聘6人仅录取到5人,则从A学校未录取的7人中根据总成绩排名调剂录取第一名到B学校。)
(三)入闱人员名单在“赣州蓉江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人员空缺可按以上选调方式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顺延递补。公示无异议,确定拟选调交流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选调交流到新学校的人员,应在新学校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该聘期满后,须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范,重新竞聘上岗,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选调交流人员必须在新学校工作满三周年后方可再申请调动。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分管教育领导为组长,区纪检监察工委、区党群部(人社、编制)、区社管局、区财政局四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赣州蓉江新区2023年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社管局,负责选调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思想认识。随着城市化进程,城区学校学生数激增,选调教师补充教师力量,也是教师正常流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及时为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提供便利。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作原则,切实做好笔试、面试各环节的保密工作,确保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进行严肃追责,并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附件:1.2023年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2.赣州蓉江新区2023年城区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3.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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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2023年城区小学公开选调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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