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婺源县委办公室、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婺源县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婺办发〔2012〕23号)和《婺源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婺府办字〔2021〕102号)文件精神,根据婺源县城区学校教师编制和学科需求情况,经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共同协商,并报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小学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师到城区高中学校(含鄣公山共大)任教,为使遴选工作公正、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郎建平
副组长:李 媚 王国荣 叶永忠
成 员:吴红英 程育红 胡昱飞 汪世根 郑清源 李志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汪世根同志兼任。
办公室成员:叶 斌 刘贤钢 汪佩芳 董炎盛 王自争 洪济时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城区高中学校(含鄣公山共大)27名。
三、遴选对象条件
(一)参加遴选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小学任教的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含2021年招聘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于2024年安置的在小学任教的特岗教师),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截止2024年7月31日,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科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截止2024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满3年(含进修年限)及以上(2021年12月31日前正式任教),其中外县正式在编教师调入或考入我县的,还须在我县正式工作满1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12月31日)。
5.任教统考年级成绩在近三年内(含2023至2024学年)至少有一年列全县前五分之三区间,非统考年级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列全乡(镇)前二分之一区间;近三年内因脱产进修或因事、因病请假经学校批准并报教体局同意的,其教学成绩可向前顺延;因接班成绩太差而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则与接班时成绩比较,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比接班时成绩有所进步(学校出具详细证明);
6. 音乐、体育、心理健康岗位的,成绩不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近三年有一次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2.有重大工作失误,或被教体局专项通报处理未满一年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
4.五年服务期未满(即2019年及以后毕业分配)的师范定向生。
四、遴选形式
此次遴选只采取笔试形式择优录取。
五、遴选工作流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
2.报名方式:识别以下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
3.领取笔试准考证:2024年1月3日在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本次遴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二)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月7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朱子中学
3.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普通高中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等,总分100分。
(三)成绩公示:
成绩经遴选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婺源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资格审查地点:县教体局五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示的相关证明。所有学校出具的证明需校长签字、学校盖公章,如有弄虚作假者,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由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成绩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择优录用
(一)录用时间:2024年8月5日前将所有录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录用规则: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录用,且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如遇笔试成绩相同,则取本科学历为第一学历者,若本科学历均为第一学历,则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进行录用。
2.所有遴选入闱、录用人员不得放弃。
3.对因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且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4.所有录用人员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具体择岗时间另行通知。本次遴选录用人员将于2024年8月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录用人员职称如是乡镇类的(2018年及以前评定)还须按相关要求进行转换,在调入学校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竞聘,如调入学校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竞聘不上,则根据人社部门相关文件作低聘处理。
按赣人社发〔2019〕25号文件中“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仅限在乡村学校聘任有效。取得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教师流动到非乡村学校的,不得按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对其进行聘任。乡村教师取得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可同层级转评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但不可直接申报高一级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要求,评定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此次遴选进入城区学校后,先按要求降级聘用,再按规定在学校空岗内竞聘重新申报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
录用人员还需就职称评聘问题向县教体局提交承诺书,不提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空出岗位按成绩高低顺延录用,选调人员提交承诺书后,再与聘用学校签订协议并到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入手续。所有通过公开遴选进入城区学校教师上岗后,城区学校之间交流按婺教发〔2018〕1号文件规定办理。
婺源县城区高中学校
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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